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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17/03/01 1.8w 阅读 460 点赞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粮食局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制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目的意义。

制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是为规范我县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明确细化县级储备粮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粮食安全。

(二)制定依据。

参照《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五十一条。

第一章共十条,明确了本办法的起草依据,并对县级储备粮作出了具体解释,同时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的粮权属性。

第二章共十条,明确了县级储备粮储存企业的资格审查,规范了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行为;为落实以维护粮食供应安全和市场稳定为目标的县长负责制,在储存,遵循合理布局、规模存放、结构优化、安全规范的原则,并实行相对集中储存。

第三章共五条,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的动用机制,县级储备粮权属县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提出动用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或县政府直接下达命令后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县级储备粮动用命令。

第四章共五条,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的轮换机制,原则上承储企业于每年11月底前提出县级储备粮下一年度轮换的数量、品种计划,报县粮食局。每年12月,根据承储企业上报情况,县粮食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农发行琼中县支行下达下年度轮换计划。承储企业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轮换,在确保储备粮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稻谷、小麦、食用植物油采用静态轮换方式实行轮换; 玉米、大米采用动态轮换方式实行轮换。

第五章共九条,明确了县级储备粮的财务和统计管理机制,承储企业应当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账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监管。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价差和动用县级储备粮形成价差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以保证县级储备粮储存的经费来源;对县级储备粮的成本核定及损失、损耗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六章共八条,明确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承储企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中可行使的职权。规范了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共四条,明确了其他相关事宜及对本细则的解释部门做出了规定,并宣布本办法的施行执行时间。

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重点解读

(一)根据《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起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

(二)第一章第五条:明确了县级储备粮权属县政府,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提出动用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或县政府直接下达命令后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三)第四章第三十条第(一)项:为有效加强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管理,经研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级储备粮静态轮换相关规定。对轮换盈余部分,全部上缴县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县财政不再给予承储企业轮换费用补贴。

(四)第五章第三十四条: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实行据实补贴,由县财政局与储备粮承储企业直接清算,并非由县财政局与农发行琼中县支行直接清算,主要原因是:县级储备粮贷款,借款方为储备粮承储企业,贷款方为农发行琼中县支行。按照谁借款,谁付利息的原则,农发行琼中县支行只能向借款方收取利息,而借款方应根据银行的付息提示,向县财政局申请贷款利息补贴。县财政局将利息补贴资金拨到储备粮承储企业账户后,农发行琼中县支行从储备粮承储企业账户中收取利息。农发行琼中县支行与县财政局没有借贷关系,彼此之间不能直接清算利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