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8〕126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民政部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省民政厅等9厅局印发《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7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炒买炒卖墓穴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县殡葬行业健康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主要指未按照公墓建设用地的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主要指已经审批的公墓在建设过程中,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规划及扩大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定墓穴(墓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超规定面积是指超出国家规定的骨灰单人或双人合葬墓不超过1平米、遗体单人和双人合葬墓分别不超过4平米和6平米的情况。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主要指殡葬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或商品中,违反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诈、强迫等不正当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主要指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
全县所有公墓(公益性公墓)、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8月下旬)
各镇按照本通知要求,在镇委和政府领导下,制定本镇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对照检查,扎实整改。(2018年8月下旬-9月中旬)
县民政局全面对照《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的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8月20日前,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督查指导,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中下旬)
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反馈,着力解决并将情况报送,请镇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本镇整改情况的考核,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中下旬)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民政局等部门对情况进行总结评估。9月20日前,县民政局要牵头报送本地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在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下,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县民政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县发改局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现公安局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县司法局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县国土局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县卫计委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县民宗局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县工商局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整治效果。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深化整改,推动建章立制。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县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全面准确了解掌握本地区殡葬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摸清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相关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为下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打牢基础。同时,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整治行动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头依法规范殡葬行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丧葬陋俗,及时劝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活动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5532508(工作日时间08:00—17:30,节假日、周末等时间可将投诉举报内容发电子邮箱:ldmzjxkl@163.com),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