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8〕13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乐东黎族自治县“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0号)的部署,深入实施《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县,全面提升我县质量总体水平,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按照省质监局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海南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琼质技监质〔2018〕22号)和《乐东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乐质强县办〔2018〕1号)要求,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联合我县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等单位,共同开展2018年“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动全民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培育工匠精神,打造乐东质量、乐东品牌,推动我县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建设美好新乐东。
二、活动主题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县
三、活动时间
2018年9月
四、活动重点
(一)开展专题主题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力。举办2018年乐东县“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质量月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拉开“质量月”系列活动的序幕。举办质量体系培训班,分享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成果。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班,落实特种设备主体安全责任。举办实验室开放日、质量“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网站”等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以实施质量素质教育、质量攻关行动、标准提档升级、培育知名品牌、树立标杆企业、推进诚信建设、夯实质量基础等为抓手,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全县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新优势。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加大质量宣传力度,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利用各新闻宣传媒体宣传“以质取胜”“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理念,广泛宣传近年来质量提升的做法和经验。开展质量管理成果和工匠精神宣传,分享标杆经验。加强乐东品牌宣传力度,提升乐东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大力宣传以质量提升促进效益提高的成效。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批社会关注的质量信息,提高全社会质量和诚信意识。
(四)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顿、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聚焦质量违法行为易发、高发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全力推进集中整治。聚焦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质量事故频发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打假。聚焦质量安全高风险领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质量问题。
(五)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支撑。强化服务意识,综合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高新技术,推进质量技术基础资源素融合,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综合运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手段,围绕服务“三去一降一补”、生态环境治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精准扶贫,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助力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服务活动,为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有效的质量技术服务。
(六)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出行业、地方的工匠代表,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础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提升做法。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主办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强烈意识,紧紧围绕“质量提升”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提供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要动员全社会提升质量意识,树立质量发展理念,提升质量水平。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较大型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和引导行业上下游、同行业企业等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着力解决质量短板问题。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全行业质量管理和诚信水平。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质监部门要积极发放、张贴“质量月”活动海报,动员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强“质量月”活动宣传,发送“质量月”公益微博、微信、短信,制作发放“质量月”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发布“质量月”活动公益广告,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
(四)加强配合,确保实效。各主办单位要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产业质量总体水平。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
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活动总结、活动统计表、有关图片及视频请于2018年10月8日前通过OA系统报至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陈毓奇;联系电话:13379832180
附件:1.2018年乐东县“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doc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