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农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任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26日
任县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了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19〕11号),结合我县2019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9年土地供应总量在104.88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54.86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50.02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在2019年土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28.48公顷;工业仓储用地37.15公顷;商服用地16.0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93公顷;科教用地9.6公顷。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等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比例,合理把握供地时序,着力改善民生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土地储备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和住房保障能力,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控制住宅用地供应,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住宅容积率不低于1.0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二)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保障交通、县城道路、能源和资源设施、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
(三)优先保证重点项目、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高效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严禁为“高排放、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安排土地,严禁供应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土地。重点支持天津大通城市置业有限公司邢湾国际智能制造产业新城项目、邢台中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橡胶全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河北道迪铁路器材有限公司零部件生产项目,积极支持带动力强、潜力大、效益好的产业用地供应,保障高新技术产业的用地供应,努力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三、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指标
本着“统筹安排、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切实把2019年土地供应各项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
(二)年度计划实施
1.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住建局根据县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
2.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主动与发改、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计划的实施。
3.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