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农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近期,随着气温持续攀升,干旱少雨趋势将进一步扩大,加之清明临近,上坟烧纸等祭祀活动与春耕生产、旅游踏青等高峰期交织,林木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保定市涞源县近期发生的两起森林火灾,损失重大,影响恶劣,充分暴露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林木防火工作,保护林木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林木防火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3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和3月28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员。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亲自部署,狠抓督促,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亲力亲为,狠抓落实,确保林木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扑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清明期间林木防火安全。
二、严格排查隐患,加大宣传教育
各乡镇(区)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林木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重点林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林边、路边、田边、坟边的杂草要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管理,逐一明确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各地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通过流动宣传车、喇叭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林木防火知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减少焚烧纸钱、燃香点烛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意识,积极营造公众参与、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为保护种植树木,各乡镇(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盯守,严禁农户在林区放羊。并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对违规用火人员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巡护力度,完善应急处置
各乡镇(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加大林木巡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对扔烟头、燎地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惩重罚、公开曝光。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充实清明期间值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监督,确保信息通畅、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密切关注预警信息,遇到火情确保第一时间报告,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要立足打早打小,配齐扑火装备物资,完善细化应急预案,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组织开展扑救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