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镇、县直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从本月开始,除特殊天气情况外,将常态化开展全民洗城活动,根据全市统一时间点安排,定于每周三上午9点至11点在主城区及各乡镇监测点周边开展全民洗城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管副职带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洗城活动,明确一名主管副职带队,并确保人数。请于4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洗城活动带队主管领导、联系方式及参加人数报政府办719室。
二、保证洗城时间。上午9:00-11:00为洗城时间,洗城时间段内各单位要确保有人员在责任区清洗,上午11点之前,不得离开责任区(经县政府办公室检查组确认按要求完成洗城任务除外)。
三、严格洗城标准。要浸湿固尘和冲洗、擦拭积尘,按照“捡拾、冲洗(洒水)、清扫、擦拭”流程作业,即捡拾垃圾、冲洗便道路面(洒水湿润)、清扫路面、擦拭公共设施,严禁干扫。
四、自备洗城设备。各单位自备运水、洒水、清扫、垃圾收集等简易设施。
五、发动全民参与。各单位及相关乡镇积极行动,认真组织本部门、分管行业领域,以及辖区社区、企业、学校、医院、加油站、门店和超市等参与洗城。任城镇要组织好城中村和城边村;住建局要组织好小区物业;发改局和环保局要组织好工业企业;市场监管局、城管局要督促临街门店、超市、环卫工人等积极参与。
六、强化督查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全民洗城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或不积极参加洗城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连续被通报3次的单位,建议由县主管领导约谈单位一把手。
附件:洗城工作标准
2019年4月1日
附件
洗城工作标准
1.便道清洁标准。清理便道无杂草、无瓜果皮壳、无白色垃圾,路面湿润无浮尘。
2.树木、绿化带清洁标准。对树木、绿化带进行喷洗,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绿化边沟内无垃圾积存。
3.公共设施清洁标准。果皮箱、路灯杆、公交站等公共设施外表尘土擦净,底座触底处冲洗洁净无污垢。
4.城中村、城边村清洁标准。村内路面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彻底清除各类卫生死角。
5.街道沿线,市场周边商户。经营场所、门店应清洗干净整洁,玻璃门窗、门店橱窗洁净透亮无污迹,经营设施摆放整齐。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无乱扔乱倒。
6.机关单位、企业庭院清洁标准。路面湿润无浮尘,车辆出入不带尘。
7.居民小区清洁标准。院内道路清洗见本色,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绿地内无垃圾、枯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