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一、提高奖励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积极性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是根据《海南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琼中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我县在省政府制定的奖励办法基础上,对奖励标准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明确以举报并抓获1名吸毒人员奖励举报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提高了奖励的力度。
二、明确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各单位参与侦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奖励
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办案单位在侦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不仅面临暴力抗法、传染病威胁等问题,还要面对侦办毒品案件跨度大、时间长、经费投入大的困扰。为了切实解决办案经费问题,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琼中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明确了对办案单位的奖励标准。
三、简化奖金发放审批程序,及时兑现,提高政府公信力
根据我县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办案单位侦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或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奖励,属我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放范围以内的,均由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审核,奖励金额达10000元以内的经审核后报县公安局分管禁毒领导审批;奖励金额达10000元以上的经审核后报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