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8〕37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清明节
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8年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县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活动平稳有序进行,倡导现代文明祭扫,及时应对祭扫活动期间的突发情况,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以保障群众安全、文明、有序祭扫为首要目标,以广泛宣传和强化措施为手段,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超前安排、有效预防、完备力量,最大限度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和减轻突发灾害造成的损失与影响。
二、适用范围和高峰期
本预案适用于2018年清明节乐东区域,重点地区:马鞍岭公墓、卧龙岭公墓、山寿岭公墓、万福岭公墓、龙安岭公墓、万寿公墓、保平岭公墓、龙门公墓、寿岭公墓。
高峰期:清明节前一个双休日(即3月31日-4月1日),4月4日至7日,特别是清明节当天。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迅速应对清明节突发事件,确保我县清明节平稳度过,县政府成立县清明节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构成如下:
总 指 挥:陈锡浓(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罗振诗(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各镇人民政府、乐东公安消防大队、乐东公安边防支队主要负责人。
(二)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罗振诗同志兼任。主要职责为: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进入紧急状态时,应急办公室转为前方指挥所,主要担负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2.安全救援组
安全救援组是县应急指挥部确保清明节顺利安全过渡的执行机构,主要包括公安、卫生、消防、边防等部门。主要职责为: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需要,及时组织警力、消防人员,迅速调配救援设备,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3.交通管制组
交通管制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进行交通管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进入墓区,特殊情况进入单位,不得原路返回,即出入口分离,从根本上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4.火灾安全救援组
现阶段群众祭扫的习俗大多以焚烧纸钱和燃放爆竹为主,极易引发火灾。火灾安全救援组由林业、消防等部门组成,清明节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准备必要的灭火设置,消防车辆随时待命,如发生火灾,立即扑救。
5.医疗卫生保障组
医疗卫生保障组主要由县卫生部门人员组成,如发生突发事件或者人员中暑事件,医护人员应迅速进行抢救,为伤者提供生命保障。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要的要求,确保专职预防信息采集员负责相应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充分利用在线监测等各种技术手段,积极开展风险监测、辨识、分析,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各项风险预防措施,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防范踩踏伤亡、防范火灾等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预警
清明节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观众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并对掌握的信息进行研判,做出预告预警。
五、应急响应
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级: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采取的应对措施有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应急响应
预计发生或发生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县应急指挥部须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处置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
预计发生或发生Ⅱ级特别重大事件,县应急指挥部须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处置情况。
Ⅲ级应急响应
预计发生或发生Ⅲ级特别重大事件,县应急指挥部须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处置情况。
Ⅳ级应急响应
预计发生或发生Ⅳ级特别重大事件,县应急指挥部须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处置情况。
六、指挥和控制
(一)统一指挥
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成立现场指挥中心,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内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
(二)现场指挥与协调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有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副总指挥要协同有关部门及安全救援组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1.安全救援组应急行动
公安、边防、消防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要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处置措施,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2.交通管制组应急行动
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确定交通管制工作方案,突出交通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按照疏散预案规定疏散现场群众,配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积极维护和保障现场交通秩序。
3.火灾安全救援组应急行动
林业、消防部门协调确定火灾安全救援工作方案,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递、高效、有序地进行救援,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医疗保障组应急行动
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处置情况,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危害已消除,向批准预案启动的县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报告,县应急指挥部综合分析各方面形势,报请上级政府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
八、后期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安置与补偿、污染物的清理、社会救助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事项。
九、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