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府办〔2012〕24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2012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环境卫生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2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
2012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2012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以及有关年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海南文明大行动海南文明环境大行动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全面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展示国际旅游岛背景下的陵水新貌,为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组织、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形成长效机制,成立2012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世军(县政府副县长);成员:梁少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冯锦书(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谭丰(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陈世洪(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陈宗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圣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章位(县水务局副局长)、杜陈育(县电视台台长)、李其勇(县交通管理大队队长)、李有芳(县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李其政(县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林明(陵水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兹雄(陵水公路局副局长),以及各乡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冯锦书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开展全面整治,突出整治重点、难点地段,扎实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在全县城乡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在整治过程中突出抓好以下重点:
(一)县城、乡镇、城乡结合部以及镇村结合部、农场场部。
城区:火车站广场、文化体育广场、汽车站、南北主干道、建设路、中心大道、陵文路、北斗路以及县城四个集贸市场。
乡镇:光坡镇、本号镇、提蒙乡、椰林镇、三才镇、新村镇、英州镇、文罗镇。
(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上的服务区(如加油站)。搞好东环铁路沿线、铁路大道东线高速陵水出入口周边区域和305省道沿线的环境卫生。
(三)香水湾、清水湾、南湾猴岛、分界洲岛、吊罗山等旅游度假风景区。
(四)县城、乡镇、国营农场场部等的建筑工地。
五、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内容
1、城区:全面清扫保洁县城区,及时处理垃圾,整治“两场一口一站”(即火车站广场、文化体育广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汽车站)卫生;清理排污水沟、清理陵河漂浮物、清理积沙积水、根除卫生死角;治理乱停乱放、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以及乱倒垃圾、随地吐痰吐槟榔汁等不文明行为;修复“断头路”、破损路面井盖、损坏路灯,补种缺损绿地等,清理占道经营,整顿市场,搞好公厕卫生,整治户外广告,清洗环卫设施设备,做好施工现场围挡,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做好城区绿化修剪,公用照明亮化,维护市容市貌,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2、乡镇:各乡镇做好辖区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清理卫生死角,清理排水沟,整治乱张贴、乱摆卖、乱搭建、乱停放,修复坑洼不平路面,整治破损招牌广告,搞好市场、公厕卫生,维护镇区容貌。清理镇区和农村结合部积存垃圾,平整道路。发动群众,组织学生、民兵、职工等进行“四边三大”(即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垃圾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活动。东环铁路沿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乡镇光坡镇、本号镇、提蒙乡、椰林镇、三才镇、新村镇、英州镇、文罗镇重点做好辖区卫生工作。新村镇突出加强镇区卫生、旅游码头可视范围的海上漂浮物、渔排、沙滩卫生整治。按属地管理原则,305省道沿线的乡镇要做好公路沿线卫生。
3、景区:香水湾、清水湾、南湾猴岛、分界洲岛、吊罗山等景区做好景区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公厕卫生,确保无异味。整治码头、沙滩、岸边可视范围内的水体卫生。
(二)整治标准
1、道路路面完好率100%,可视范围内无明显污渍和垃圾;码头、渔排及岸上可视范围内的水体无明显漂浮垃圾。垃圾及时处理清运。
2、城区、镇区建筑立面无明显污渍和灰尘,广告牌整洁无破损,无乱张贴小广告。
3、主次干道、公共场所、街道设施干净完好,临街店面货码摆放整齐,无占道出店经营,无乱搭建、乱摆卖、乱贴挂、乱倒垃圾污水、乱吐槟榔汁等乱象。
4、集贸市场卫生,文明经营,秩序良好,干湿货物分区,货物整齐,无苍蝇,地上无明显积水。
5、公厕设施完好,通风采光好,干净整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
6、道路交通井然有序,无乱停放,车辆按划定区域停放整齐。
7、绿化无缺株缺损,绿量充足,红色点缀,无黄土露天,重点路段、部位的绿化一处一景;路灯完好明亮,主街道亮灯率100%,其它地段亮灯率97%以上。
8、各类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建筑工地围挡作业,工程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建筑垃圾及时处理干净。
六、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时限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全面开展整治,发动社会力量集中时间、人员、设备,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搞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对重要区域、重要部位下大力气整治并巩固整治成果。
第二阶段:3月16日至3月24日,集中力量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并派出检查监督小组,加强对各责任单位部门及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情况和效果。
3月25日迎接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抽查。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整改
3月26日至4月5日,县政府办公室将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对未能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和个人当即整改。
第四阶段:整改完善,巩固提高
4月5日后,对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快速处理,所有整治项目必须达到标准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须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和卫生巡查。城市管理部门、各乡镇要对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实行24小时严防死守,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七、责任分工
县爱卫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督办。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协调各单位环境整治工作。具体领导本局下辖单位的工作。环卫站:负责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市政园林站:负责市区绿化、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路灯站:负责城市路灯维护工作;城监大队: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监督及劝导教育,对城区的违章建筑进行巡查,或受住建局委托处理违章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全县15个市场的规行入市以及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垃圾处理场负责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火车站前广场管理站负责站前广场各项管理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宣传文明大行动及环境卫生知识,全面提高公民的卫生意识。树立先进典型,披露不文明行为。
旅游部门负责景区、酒店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整体规划,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的围挡管理,建筑垃圾等治理工作,依法处理违章建筑。并做好建筑工地管理监督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车站、客运车辆环境卫生的管理,抓好交通运输秩序整治,治理客运车辆乱丢垃圾现象。
海洋部门负责海面、海岸的漂浮垃圾治理。
水务部门负责对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整治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治理城区路面乱停、乱放的车辆。
林业局负责城乡“绿化宝岛”行动及名木、古树保护管理。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国道公路沿线两边15米环境卫生整治。
工商部门负责对城乡违规经营网点的治理,对不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经营网点依法注销其营业执照。
各乡镇负责其所在辖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所属村委会、居委会范围的环境卫生工作。
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办公区、住宿区、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中石油海南分公司、中石化海南分公司要负责辖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高速公路公司、高速公路物业管理中心要负责辖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为了更好地开展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主要责任人,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单位,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以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契机,强化城乡卫生管理的长效性、规范性、科学性,提高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上一个台阶。
(三)强化落实,责任追究。各部门、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集中力量抓好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图片及登记和统计工作,及时按要求上报。坚持高标准,严格考核,精心组织,把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结合起来,好的要表彰,差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得力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