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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0/26 9.7k 阅读 241 点赞

乐府办〔2017〕157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琼府办〔2017〕129号)及省医改办在2017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上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2017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积极探索机制创新,积极推进、通力协作、主动作为,确保我县2017年医改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1.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县医管会是县级公立医院运行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财政投入规划、大型基本建设投资与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医保基金支付办法、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重大事项。召开医管会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表决通过章程,决定印章刻制,确定医管会办公场所,办理医管会机构的登记注册,讨论县级公立医院的建设规模、发展方向、人员编制、用人自主权、薪酬制度改革、重点科室建设、分级诊疗与医疗联合体、绩效工资推行等工作。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前

2.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卫生人才的竞岗、招聘、录用等工作的协调、决策,结合卫生医疗机构人才队伍现状,提出用人实施意见。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前

3.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乐人社发〔2015〕122号),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县级公立医院创新发展。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前

4.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乐编办〔2015〕15号),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自主权、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等治理机制;健全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监管制度。

牵头部门:县编委办

配合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前

5.推进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建设。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5〕212 号)要求,各县级公立医院要开展临床重点科室建设,发挥县级医院临床专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促进全县各级医院科室开展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提升县域医疗整体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前

6.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完成时限:2017年8月30日前

7.各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要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现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做到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确保老百姓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能减少、医保基金不能穿底、财政投入有效的增加。

牵头部门:县物价局

配合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8.继续实行按病种付费工作。各县级公立医院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积极协调县城镇职工医保办、县城镇居民医保办、县农合办,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制定可行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20个,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5%。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县农合办、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9.到2017年底,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6〕38号)要求抓好落实。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三)启动医联体建设。按照刘延东副总理讲话的四种形式,结合我县的实际,可采取在县内建立医疗医联体的形式、县级公立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技术帮扶、临床技术指导的传、帮、带,开展县级二甲医院与城市三甲医院建立协作机制等形式,做到真真正正地使医疗资源下沉,在基层流动,从而提升整体为民利民服务的水平。今年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分别与省内外一家城市三甲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同时县人民医院与山区乡镇卫生院形成医联体协作单位;县第二人民医院与沿海乡镇卫生院形成医联体协作单位;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形成中医专科医联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形成妇幼保健专科医联体。各县级公立医院要形成推进方案,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实施。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四)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一般人群签约率达到15%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30%以上,贫困人群签约率达到100%。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居民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可一次性开具1-2个月药量。县级公立医院专科和专家门诊要优先向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开放。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五)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11月1日所有区域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有效降低不合理药品价格,压缩中间环节,规范流通秩序,保证临床用药。遏制与防止取消药品加成后以医用耗材、检查与化验补医行为滋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前

(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为。主抓县级公立医院医疗信息化建设、科室建设等,提升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中心卫生院要加强巩固与健全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必备科室建设(内、外、妇、儿、病产房、临床医技科室),要确定1-2个科室建设项目,创造条件,实施推进,力争2017年底完成创建工作。同时,加强专业人员的短期学以致用的培训,从而推升整体服务水平。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七)继续推进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在现有2家基层国医馆、9家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基础上,继续申报2家基层国医馆、5家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实现14家乡镇卫生院100%开展中医药服务。争取70%的村卫生室、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进一步完善功能配套,发挥实实在在的中医服务效能。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八)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健康扶贫工作。着力解决“有钱看病”“有人帮看病”“能看好病”和“少生病、不生病”问题。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帮扶。推进农场医疗机构的整合、再生与利用。配合县委县政府健康扶贫工作的部署,同步跟进。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各镇政府、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合办、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九)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一是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乐府办〔2016〕36号),利用绩效考核的指挥棒,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公立医院建设的规模、医保目录外费用的占比、药占比、耗材占比、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指标的权重;二是全面实施基层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动态管理,做到加强巩固提高与完善。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民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十)积极探索农场医院发展上的突破。一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党组会议,对7家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任命,赋予中心主任一定的人事权、自主效益分配权。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与奖罚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我县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调整现有的资源布局规划,对一些有区位优势的农场医院重新定位,加强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本设备等“三基”建设。三是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农场医院建设,将农场医院转型为精神病专科、疗养中心、养老院等医疗接续机构,发展健康产业。

牵头部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配合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乡镇卫生院。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医改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2017年医改工作的部署上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将医改工作列入县深化改革工作内容。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医改相关部门要按照2017年医改工作任务分解表,按牵头单位、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在推进过程遇到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要进行研究分析,通过梳理,提出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确保2017年医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

(三)我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召开职工大会,传达贯彻,解读医改工作任务内容,积极宣传,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形成工作氛围,力争在稳定中开展,在稳定中发展。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责任人,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顾及工作大局,站在改革前沿,大胆工作,抓出成效。

(五)为加强推进2017年医改各项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医改工作进行动态督查与成效督查,并将督查进展与动态情况,上报县政府。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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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