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特色产业脱贫方案政策解读
一、2017年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脱贫工程扶持对象: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年初确定的全县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贫困户参与合作和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青年农场主、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以及农村电商平台、农家乐等。
二、农业特色产业扶持原则、方式和目标
(一)扶持原则。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因户施策,因地制宜发展短、平、快产业项目。
(二)扶持方式。推行“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村集体经济+基地+贫困户”“种养大户+基地+贫困户”等四种产业发展模式。具体分为合作发展、自主发展、科学发展3个发展方向。
(三)扶持目标。力争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全县自然村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全覆盖、贫困户通过“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村集体经济+基地+贫困户”“种养大户+基地+贫困户”等四种产业发展模式抱团发展全覆盖。并且每个贫困村有2-3个特色高效主导产业(不含槟榔、橡胶、水稻),原则上每户贫困户发展1—2个特色产业,做到村村有产业,户户有项目。
三、农业特色产业扶持类型和帮扶政策
(一)2017年,我县优先扶持发展桑蚕、养山鸡、养鹅、稻鱼共生、养蜂等5类短期见效快的特色产业,辅助扶持发展养羊、养牛、益智、油茶产业等4类中长期产业,共9类产业。鼓励发展其他产业,实行有选择性扶持,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原有的政策、项目渠道实施。
(二)9大产业帮扶政策:
1.桑蚕产业。免费为贫困户提供桑苗(490元/亩),机耕补贴180元/亩,农资补贴300元/亩,免费提供蚕苗饲养(连续三年),蚕房建设(50平方米标准)补贴1.5万元/间。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进行补贴。
2.山鸡产业。对于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根据贫困户困难程度,按户均养殖不少于500只的标准,由各乡镇为贫困户免费提供山鸡种苗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以扶贫资金直接入股。对于未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原则上不提供种苗扶持。
3.琼中鹅产业。对于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根据贫困户困难程度,由各乡镇为贫困户免费提供鹅种苗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以扶贫资金直接入股。对于未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原则上不提供种苗扶持。
4.稻鱼共生产业。免费为普通农户提供头批鱼苗,稻田改造基础建设补贴1500元/亩。贫困户除享受上述政策外,还可免费提供鱼苗饲养(连续三年),饲料补贴600元/批(连续三年,直补,先买后补)。
5.养蜂产业。对于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根据贫困户困难程度,由各乡镇为贫困户免费提供蜂种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以扶贫资金直接入股。对于未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原则上不提供种苗扶持。
6.养羊产业。鼓励贫困户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结或抱团方式,适度规模发展。对于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根据贫困户困难程度,由各乡镇为贫困户免费提供羊种苗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以扶贫资金直接入股。对于未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原则上不提供种苗扶持。
7.养牛产业。鼓励贫困户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结或抱团方式,适度规模发展。对于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由各乡镇为贫困户免费提供种苗或以扶贫资金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未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原则上不提供种苗扶持。
8.益智产业。采取先种后补方式,一次性给予贫困户自购种苗种植补助500元/亩(政府免费提供种苗的贫困户,不享受该项补贴)。
9. 油茶产业。采取先种后补方式,一次性给予贫困户自购种苗补助400元/亩(政府免费提供种苗的,不享受该项补贴),机耕补助600元/亩。
10.其他产业。因户制宜兼顾发展其他特色产业,按年人均3000元左右标准扶持,引导贫困户以村小组为单位,以合作、利益联结方式发展其他特色产业。
四、除了农业特色产业扶持政策,其他扶持政策
(一)扶持建栏舍以代建、先建后补、边建边补等方式扶持建设栏舍。
1.对于村集体经济、种养大户带动贫困户的。免费扶持建设栏舍。
2.对于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的。根据栏舍建设总投资,按照政府50%、龙头企业50%比例,扶持建设栏舍。
3.对于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的。根据栏舍建设总投资,按照政府70%、合作社30%比例,扶持建设栏舍。
4.对于普通农户,根据栏舍建设总投资,按照政府70%、农户30%比例,扶持建设栏舍。
5.对于提供种苗的县内孵化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乡镇和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栏舍建设总投资,按照政府40%、基地或企业或合作社60%比例,扶持建设栏舍。
(二)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通农户等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进行投保,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带奖补政策。
1.小额贷款贴息政策。对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享受为期两年的100万元以下(含)的贴息贷款资金。
2.资金奖励补贴。
(1)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5户以下(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2000元/户给予资金帮扶,标准为2000元—10000元。
(2)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6—10户(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3000元/户给予资金帮扶,标准为18000元—30000元。
(3)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11—20户(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4000元/户给予资金帮扶,标准为44000元—80000元。
(4)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20户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最高标准10万元给予资金帮扶。
(5)对带动贫困户效益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扶持资金。
(四)贫困户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主动抱团发展产业奖励政策。
1.以合作方式发展产业奖励政策。对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贫困户,一次性给予每户贫困户1000元/年种苗或物资补助。
2.主动抱团发展产业奖励政策。对贫困户主动抱团发展,且达到5户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户贫困户1500元/年种苗或物资补助。
(五)带动全县发展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奖励政策。对带动全县发展主导特色产业并吸纳贫困户就业,且覆盖面广、辐射能力强、带动作用好的龙头企业,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帮扶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在按有关政策执行标准基础上,县财政适当配套资金进行扶持。
五、以上的扶持政策,作为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如何申请?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我们应该咨询谁呢?
(一)种苗、栏舍申报及审批程序。一是填报需求。填写《琼中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养殖产业种苗\栏舍扶持申报表》。二是审核确认。由村委会统一收集种苗\栏舍扶持申报表,并作审核意见报乡镇审批确认。三是种苗采购。根据入股方式的不同,种苗采购可分为乡镇集中采购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采购两种方式:①对于以种苗折价入股的,乡镇实行集中采购。②对于以扶贫资金直接入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采购。四是统一发放管理。
(二)产业帮带奖补资金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报流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带奖补资金申报,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写《琼中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帮带奖补申报表》,提供帮扶或吸纳贫困户参与合作有关证明,提交村委会。贫困户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资金申报,由贫困户填写《琼中县贫困户以合作方式发展产业奖励申报表》,提供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证明,提交村委会。贫困户主动抱团发展产业奖励资金申报,由参与抱团的贫困户填写《琼中县贫困户主动抱团发展产业奖励申报表》,提供股份制合作发展相关证明,提交村委会。
(2)调查核实。村委会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对申请补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申报的内容进行核查,上报所在乡镇政府。
(3)乡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核。
(三)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及审批程序。
符合优先支持发展农业产业所涉的基础设施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立项有关程序要求,确定项目和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移交扶贫对象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
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联系各产业主管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