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5号)收悉。经2024年第一次土委会研究,同意你局对2024-01、02、03、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依法公开拍卖,挂牌出让。
附件:2024-01、02、03、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01、02、03、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4-01号宗地位于任城镇光明路西侧、育才街北侧,面积23612.5平方米(35.42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54米,在育才街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北处预留规模不小于40m×20m街角开敞空间。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其中需配建一所4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2.7亩,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各相关部门;
2024-02号宗地位于任城镇东方路西侧、育才街北侧,面积22880.5平方米(34.32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54米。在育才街与东方路交叉口西北处预留规模不小于40m×20m街角开敞空间。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其中不再实物配建幼儿园,需参与政府主导的统一配建,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各相关部门;
2024-03号宗地位于任泽经济开发区旭阳大道南侧,面积29946.7平方米(44.92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2024-04号宗地任泽经济开发区兴源路东侧,面积1138.7平方米(1.71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15%;
以上工业地块均按“标准地”234+1.5模式供地;
2024-01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5313.40万元;
2024-02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5148.68万元;
2024-03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790.59万元;
2024-04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32.23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保证金、起始价、增价幅度
2024-0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5300万元,起始价为5800万元,报价增幅为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2024-02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5200万元,起始价为5620万元,报价增幅为30万元/或30万元的整数倍;
2024-03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450万元,起始价为810万元,报价增幅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2024-0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起始价为32.3万元,报价增幅为0.2万元/或0.2万元的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