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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2024/02/01 3.6k 阅读 177 点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6号)收悉。经2024年第一次土委会研究,同意你局对2024-07、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2024-07、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07、08、0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方案

一、划拨用地申请人

2024-07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渚阳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024-08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任泽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2024-07号宗地项目为政策性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2024-08号宗地项目为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2024-09号宗地项目为任泽区天口镇雨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4-07号宗地位于大屯乡十里亭光明路东侧,面积56110平方米(84.165亩),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高度不高于27米;

2024-08号宗地位于辛店镇象牙寨村东南,面积7183.1平方米(10.77亩),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

2024-09号宗地位于天口镇天口村村北,面积5036.8平方米(7.56亩),规划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