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收回任县金茂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原辛店粮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4/02/01 2.1k 阅读 276 点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4号)收悉。任县金茂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原辛店粮站)位于辛店镇桥西村,土地证号为:任国用(2012)转第046号,证载面积4714.2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22年10月25日止,已过期,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现依法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你局要依法依规尽快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