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8号)收悉。经2024年第一次专题联审会研究,同意你局对2024-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2024-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一、划拨用地申请人
2024-10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任泽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名称
2024-10号宗地项目为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4-10号宗地位于任城镇润德路西侧,面积9347.4平方米(14.02亩),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