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8〕12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现代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花卉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花卉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现代农业
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花卉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我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金钱树花卉产业项目(以下简称“现代农业花卉项目”),充分发挥我县特有的地理区位优势和热带气候优势,加快发展我县金钱树花卉产业,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文明生态建设,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花卉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林〔2016〕20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级财政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6〕1287号)的要求,结合我县金钱树花卉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加强金钱树花卉基地新棚建设和旧棚改造升级,扩大规模,保障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强化政策和科技支撑,通过提高品质、改善条件、创新机制,优化品种与区域布局,提高金钱树产品质量,稳定金钱树价格,努力推进我县金钱树生产向标准化、特色化、规模化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集中连片原则。建设优质金钱树盆栽大棚必须用于金钱树种植,且集中连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要列明每个社员占申请面积的亩数。
(二)严格程序原则。实行“专家评审制、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业主管理制度完善,生产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要加强质量管理,独立核算、建账,严格执行花卉行业的相关规定。
(三)先建、先审、后补原则。由业主垫资建设,及时配套排灌设施、电力等基础设施基本齐全后才申请验收,在验收合格、结算评审或审计审定造价后再给予补贴。
(四)责任原则。县、镇政府和县林业主管部门及业主部门各自承担监管、正常生产等相应责任。
三、资金来源
省下达的2016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0万元。
四、建设类型和扶持对象、环节、标准、方式
(一)建设类型。共建设760.08亩金钱树大棚,其中新建大棚114.11亩,旧棚改造升级645.97亩。
(二)扶持对象。设施大棚补贴对象为2016年10月23日(含10月23日)后建设,且尚未享受过国家政策性资金补贴,在乐东县辖区内的从事金钱树生产经营的花农、农民合作社及在乐东县注册的农(林)业企业。
(三)扶持环节。包括花卉大棚及内部的苗床架、灌溉设施、温度调节设备等生产设施。
(四)扶持标准。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金钱树大棚设施造价的50%,且单位面积的补助不得超过23元/平方米,新建大棚每亩造价5万元以上的补助1.5万元,旧棚改造升级每亩造价1.24万元以上的补助0.5942万元。大棚建设要按照结实、耐用、抗风等级10级等原则,业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工程造价单位,设计大棚建设类型,编制大棚工程预算,大棚设计使用年限要达到8年以上(含8年)。工程预算、设计由县林业局聘请有资质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后,方可列入本项目补贴范围,项目设计费18万元,从中央扶持资金中支付。大棚补贴要统筹兼顾,补完为止。
五、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补贴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金钱树产业项目审批表》(见附件);
2.个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不需提供);
4.持有8年以上(自申请之日算起)土地使用权证或经营(承包)权材料;
5.提供大棚施工设计图、设计类型、造价预算、竣工图、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报告;
6.签订金钱树种植协议书;
7.符合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项目申报审批和验收结算、存档
1.申请、初审。申请人(业主)持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报大棚建设所在地的镇政府申请审核,镇政府做出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后报县林业局。
2.受理、审核。县林业局对上报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并审核后,汇总编《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金钱树产业项目建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3.项目实施。经县政府批准建设的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金钱树产业项目,业主单位要与县林业局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并严格按县政府批准制定的方案施工建设。
4.施工监理。县林业局通过招标确定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金钱树产业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理,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全程跟踪监管;项目监理费12万元,从中央扶持资金中支付。
5.验收。业主单位可采取分批或一次性施工方法组织施工,每完工一批验收一批。业主单位在项目相关设施建完毕后,可向县林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申请验收的相关材料等。县林业局收到验收申请后,会同县财政等部门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大棚建设面积(以大棚外侧立柱为测量基点)、建设类型、用材质量及规格型号、整体质量、对照安装产品型号是否同采购清单(发票)相符、核实造价等,验收合格的,验收组长做出意见,验收组成员在《项目申请验收收确认意见表》上签名确认。验收报告(意见)包括基本情况、建设成果、存在问题不足、改进意见建议等。
6.审计结算。项目实施审计制度。验收后,县林业局要及时委托专业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对大棚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县林业局根据审定造价,报县财政局核批。
7.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并审计后,县林业局做出扶持(补贴)资金安排意见,并在项目建设地点和乐东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县财政部门按补贴标准支付资金。
8.建档。完成结算后,业主和县林业局分别做好建设项目补贴建档工作,将所有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验收表、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现场照片(大棚建设前后)、身份证明、合同/协议、现场照片、个人/单位信息表等收集、装订好归档保管。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
(二)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跟踪监督,严把项目项目申报、审批、监理、验收、结算等关键环节,杜绝人情大棚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
(三)严格施工、保障质量。项目建设单位使用的建设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准的设计方案采购施工、建设优质金钱树大棚,新建大棚要确保使用年限达8年以上,旧棚改造升级使用年限要确保达5年以上。
(四)强化项目监管。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补贴大棚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所造的大棚用于发展金钱树产业。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业主要主动通知县林业局、县财政局、镇政府,并拍摄现场分别向县林业局、镇政府报告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
(五)实行绩效考核。县林业局、县财政局按照《海南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我县大棚建设项目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迎接省财政厅的绩效考核。
(六)落实管理经费。县财政局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管理经费,用于项目的监理、设计及造价评估、测量、审计和验收等。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要邀请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大棚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或套取、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外,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七、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金钱树产业是一种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的产业,具有休闲农业特点。该项目建成实施后,对促进我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优化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解决农村社会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带动特色花卉产业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等具有重大意义。此外,发展金钱树产业还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土地资源,美化环境,带动当地运输业和农药肥料等相关产业,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