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鲁蓝)守护好每一株行道树,既是为了群众出行安全,也是为了路域环境更美、驾乘体验更好,让群众在护路护树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2026年8月以来,全州各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公安部门,把行道树保护作为防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治“两执四乱”的具体实践,联合启动普通国省道行道树保护专项行动。各方坚持处罚与修复并重、办案与宣传同步,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全州国省道行道树保护形势总体向好。截至9月底,全州共查处涉行道树案件15起,其中现场批评教育8起,立案7起,累计罚款2.88万元,补植树木72株。
一、线索移送+多方联动,织密查处网络
专项行动以来,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线索发现—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分类处置—结案归档”闭环流程,规范行道树领域执法。养护人员日常巡查发现涉路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固定影像资料、登记问题信息,上报县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对涉及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等情形的,联合公安部门协同处置。利川市赵某某擅自砍伐栾树26株案、咸丰县何某某擅自砍伐柳杉3株案、建始县张某某擅自砍伐香樟1株案等,均通过这一机制快速响应、依法处置,执法方式从“单打独斗”到“多方联动”,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二、分类处置+罚补结合,实现“查处一起、复绿一片”
查处不是终点,复绿才是目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坚持“处罚与修复并重”,对擅自砍伐护路林的,依法责令补种;对主动整改、消除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处罚。利川市赵某某被处林木价值三倍罚款8880元,并责令限期原地补种复绿;咸丰县何某某被责令补种柳杉6株,罚款2370元;恩施市向某某砍伐护路林58株后主动补种桂花树58株。对情节轻微、危害后果较小的,如利川市冉某某擅自修剪9株行道树案、恩施市蒿坝村村民切割树根案,执法部门以批评教育为主,现场宣讲法规,让当事人既受到教育,又作出守法承诺。罚款不是目的,让违法者受到教育惩戒、让公路绿廊恢复生机,才是执法的真正落脚点。
三、以案释法+全面宣传,推动观念转变
公路部门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坚持办案与宣传并重,结合案件查处逐一释法说理,推动当事人认识错误、接受处理;通过现场普法、案例通报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沿线群众和施工单位逐步纠正观念。行动中发现,部分群众和施工单位对行道树存在四类认识偏差:一是对行道树权属存在认识偏差,误认为行道树无主,可以随意砍伐、修剪。行道树属于公路路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修剪;二是对处置程序存在认识偏差,误认为电力清障、采光等需要可以先处置、后补手续。确需采伐、修剪护路林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及时补种;三是对违法情形存在认识偏差,误认为树木未死亡就不构成违法。剥皮、焚烧、切割树根、擅自截冠等行为,同样损害路产路权,同样承担法律责任;四是对违法后果存在认识偏差,误认为违法行为只需缴纳罚款。违法成本不只是罚款,还包括补种、赔偿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通过办案与宣传同步发力,上述认识偏差正逐步得到纠正,沿线群众和施工单位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四、以案促治+挂牌监督,推动长效管护
各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依法查处案件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促治,推动管理机制同步完善。恩施市先行试点,按照“信息牌和集中公示牌均设置二维码”的要求,信息牌按“一树一牌”设置,集中公示牌按“一段一牌”设置,在重点路段完成二维码挂牌。二维码中载明树种、编号、管护责任人等基础信息,群众扫码即可查询管护责任人、监督举报电话,实现“一档一责、责任到人”。目前,鹤峰县、利川市、来凤县、巴东县等地已跟进推广,全州国省道行道树挂牌管护正有序铺开。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全州国省道行道树保护正从“专项行动”走向“日常守护”。
五、规范执法+教育为先,呈现纠治成效
全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把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治“两执四乱”的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涉路案件办理中。
一是严把程序关。从线索发现、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到分类处置、结案归档,每个环节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不搞“以罚代管”、不搞“一罚了之”。巴东县在查处擅自采摘行道树银杏叶案时,执法人员先固定证据、再现场询问,考虑到当事人系初犯、未造成树木实质性损伤,最终以批评教育为主,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二是坚持过罚相当。对主动整改、消除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对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以教育为主,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利川市冉某某擅自修剪行道树案、恩施市蒿坝村村民切割树根案,执法部门均以批评教育为主,现场宣讲法规,让当事人既受到教育、又感受到执法温度。
三是杜绝趋利性执法。涉路案件罚款不是目的,修复生态、教育群众才是根本。咸丰县何某某擅自砍伐柳杉3株,被责令补种柳杉6株、罚款2370元;来凤县李某为摆摊砍除绿化灌木2株,被责令补种2株、罚款480元。处罚与修复挂钩,执法与教育并重,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统一。
四是强化普法引导。执法人员把“说理式执法”贯穿办案全过程,结合案件查处向当事人和沿线群众讲清“树也是路产、毁树也是违法”的道理。恩施市朱姓村民树下焚烧杂草致树干炭化,执法部门联合公安调查处置,同步宣讲公路路产保护法规,当事人深刻认识错误并现场作出守法承诺。
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群众感受到的不只是执法的力度,更是执法的温度与公平。执法规范了,群众才服气;群众服气了,护路护树才能真正变成自觉行动。
下一步,全州行道树管理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时,坚持执法为民、护路惠民,把规范执法、阳光执法贯穿始终。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守护路产路权,守护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