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8〕9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治理校外培训
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琼教法〔2018〕32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卫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汪祥夫(县政协副主席 教育局党委书记)
林丹华(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彭文泽(县人社局局长)
罗振诗(县民政局局长)
王秀全(乐东工商局局长)
陈人菠(县公安局政委)
刁山虎(乐东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邢福忠(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邢福忠兼任,具体协调及组织相关事宜,撰写整治方案、报告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