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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8/16 1.8w 阅读 469 点赞

乐府办〔2018〕122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货物装载源头

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控的通知》(琼安委办〔2018〕145号)要求,为做好我县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工作,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装载行为,防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场),吸取近期超载超限车辆频繁发生事故的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落实“立足源头、依法严禁、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县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吴宁(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策晓(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华东(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朝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郑万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翔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文安(县水务局局长)

陈泽通(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秀全(乐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邢小平(乐东公路分局局长)

吴方(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吉才彪(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方华东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

三、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做好货运源头的调查和公示

对辖区内的矿山、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沙场、石场、港口、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物集散地,及钢材、砂石堆放点和装卸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编制货物运输源头目录报送县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在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并纳入监管范围。每年根据经营和监管情况进行更新,违规经营的企业,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取缔。(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乐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8月底前)

(二)加强货运源头的科技监管力度

1.监督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特别是搅拌站、大型砂场、石场、大型钢材和煤炭、建材堆放站等),在今年年底前安装合格的检测设备(电子称重和监控系统),并联网至交通主管部门,24小时实时监管企业装载行为。对场站进出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管控,确保场站货车合法装载运输。未采取科技监管措施的,县政府按相关规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乐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2.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货车、驾驶人进出登记制度,称重放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统计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管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每月如实上报有关情况和资料。(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乐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三)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

1.实施巡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抽查或驻点等有效方式,加强对政府公布的货源地进行监管。每周巡查次数不少于 2 次,严禁超载超限、改装、改型等违规车辆出场、出站。(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乐东公路分局;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2.严查违规超载运输行为。对允许超载超限车辆出场(站)的水泥、沙石等货物集散地、货运站经营管理者,依据《海南省公路条例》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拆除档板,实行“一超四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通管理大队、乐东公路分局;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3.加强车辆年度审验。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纳入车辆年审、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范畴。(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通管理大队;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4.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货车环节监管。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要及时抄告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缔违法经营企业。同时,路面执法部门要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属地治超办,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一超四罚”。(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通管理大队、乐东工商行政管理局、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乐东公路分局;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四)加强源头治超宣传力度

一要通过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和治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使运输源头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二要结合放、管、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大走访等多种形式,使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车辆驾驶员明确其责任义务,提高合法经营自觉性。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工具和制作标语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各个层面深入了解货运源头治理重要意义。(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交通管理大队、乐东工商行政管理局、乐东公路分局;完成时间:2018年年底前)

(五)加强督查检查

结合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要求,加强对本地治超源头管控和路面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县治超办每月要制订具体的源头管控和联合治超工作计划,并具体部署开展,每月月底前要把相关数据和情况汇总报省道路运输局和省治超办。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相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约谈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和迅速开展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到各点督促检查。 

(二)相互结合,整体推进。要把本次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进行深入全面排查,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要把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检查人员头上,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搞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广大社会群众参与货物装载源头管控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社会群众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