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2026-0260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综合性节能改造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六路15号一号楼一至三层
被投诉人1: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
被投诉人2: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
相关供应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
地址:广州开发区香山路2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2026年4月20日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就“采购代理机构变更中标结果违法”问题等事项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关于投诉事项1、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事项、投诉事项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二)关于投诉事项1、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表述模糊、未明确项目为EPC总承包、未强制要求设计资质”相关投诉、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三)关于投诉请求:本机关已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相关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人:广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