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是维护社会治安、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基础设施,但摄像头并非可以随意布设。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颁布施行。《条例》明确划定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的隐私区域,对建设备案、点位布设、视频存储、信息保密、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是维护社会治安、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基础设施,但摄像头并非可以随意布设。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颁布施行。《条例》明确划定禁止安装图像采集设备的隐私区域,对建设备案、点位布设、视频存储、信息保密、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一旦越过法律边界,就有可能从“安全守护”变成“隐私侵害”,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摄像头不能“想看哪里看哪里”
个人安装摄像头只能用于合理安防,拍摄范围不得覆盖邻居门窗、楼道、公共车位、出入口等可能记录他人行踪和私密活动的区域,安装摄像头不能只讲“自家安全”,还要守住“他人隐私”,镜头越界易构成侵权。
更衣室设有监控被处罚
某地淮海中路某商场2楼一服装店更衣室内设有监控,能够拍摄到顾客隐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依法对涉案监控设备扣押,并依据《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该服装店处没收涉案摄像头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对相关负责人处5000 元罚款。
违规调取、传播监控画面会被依法处罚
违规拍摄传播监控被行拘
森林防火队员林某值班期间违规拍摄监控中的不雅画面并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林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监控画面涉及他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任何人不得以“只是转发”“没有恶意”为由免责。若将商场、道路、小区等监控视频随意传播,泄露人脸、行踪、车牌等信息,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治安处罚,甚至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刑事犯罪。
规定公共场所必须依法备案
单位监控未备案被整改
武汉市公安局科信支队会同经开分局在特定重要管制区域周边巡查时,发现某单位一栋较高大楼有22处监控存在拍摄到管制区域内部的风险。经核实,这22处监控安装并未事先征得相关管制区域管理单位同意。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该单位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规设备,并依法进行普法教育。
哪些系统需要备案?
用于公共场所安装的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进行视频图像信息收集、传输、显示、储存的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
✅ 系统点位增减、设备改造、网络架构发生变化,要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 备案是法定义务,未按规定备案,公安机关将依法督促整改。
【线上备案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
互联网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http://psvs.mps.gov.cn),点击系统登录页面下方下载填报须知、线上备案用户手册及备案材料模板。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第八步:
七、办理备案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的人员身份要求?
登记备案的具体操作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其他人(即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通过法人用户账号进行备案操作,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备案材料;经办人通过个人用户账号进行备案操作,需要提供单位委托办理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相关授权书模板可在备案平台登录页面下载。
八、经办人办理备案登记需要的信息及材料?
1.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
2.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3.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
九、备案登记、变更、移交、注销等业务办理完成后,如何查询业务的办理进度?
线上备案单位可在“业务查询”板块查看备案审查进度。
十、如何判断备案登记是否成功?
系统备案成功后,将会生成相应的系统备案编号,备案单位可通过备案平台进行查看。
一旦越过法律边界,就有可能从“安全守护”变成“隐私侵害”,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摄像头不能“想看哪里看哪里”
个人安装摄像头只能用于合理安防,拍摄范围不得覆盖邻居门窗、楼道、公共车位、出入口等可能记录他人行踪和私密活动的区域,安装摄像头不能只讲“自家安全”,还要守住“他人隐私”,镜头越界易构成侵权。
更衣室设有监控被处罚
某地淮海中路某商场2楼一服装店更衣室内设有监控,能够拍摄到顾客隐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依法对涉案监控设备扣押,并依据《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该服装店处没收涉案摄像头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对相关负责人处5000 元罚款。
违规调取、传播监控画面会被依法处罚
违规拍摄传播监控被行拘
森林防火队员林某值班期间违规拍摄监控中的不雅画面并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林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监控画面涉及他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任何人不得以“只是转发”“没有恶意”为由免责。若将商场、道路、小区等监控视频随意传播,泄露人脸、行踪、车牌等信息,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治安处罚,甚至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刑事犯罪。
规定公共场所必须依法备案
单位监控未备案被整改
武汉市公安局科信支队会同经开分局在特定重要管制区域周边巡查时,发现某单位一栋较高大楼有22处监控存在拍摄到管制区域内部的风险。经核实,这22处监控安装并未事先征得相关管制区域管理单位同意。根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该单位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规设备,并依法进行普法教育。
哪些系统需要备案?
用于公共场所安装的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进行视频图像信息收集、传输、显示、储存的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
✅ 系统点位增减、设备改造、网络架构发生变化,要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 备案是法定义务,未按规定备案,公安机关将依法督促整改。
【线上备案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
互联网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http://psvs.mps.gov.cn),点击系统登录页面下方下载填报须知、线上备案用户手册及备案材料模板。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第八步:
七、办理备案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的人员身份要求?
登记备案的具体操作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其他人(即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通过法人用户账号进行备案操作,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备案材料;经办人通过个人用户账号进行备案操作,需要提供单位委托办理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相关授权书模板可在备案平台登录页面下载。
八、经办人办理备案登记需要的信息及材料?
1.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类型;
2.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
3.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
九、备案登记、变更、移交、注销等业务办理完成后,如何查询业务的办理进度?
线上备案单位可在“业务查询”板块查看备案审查进度。
十、如何判断备案登记是否成功?
系统备案成功后,将会生成相应的系统备案编号,备案单位可通过备案平台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