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下乡入村”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农管委: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下乡入村”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11月22日
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下乡入村”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下乡进村”的势头,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风险隐患,维护地方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19年11月22日--12月21日,在县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下乡入村”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及目的
本次活动的主题“抵制非法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主要目的: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朋友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内容
1、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势、危害等,教育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2、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群众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3、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4、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向农村倾斜,根据农村的特点设计个性化产品,为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提供优质可靠的金融服务。
(二)主要方式
1、悬挂宣传横幅。在农村、社区、银行营业网点、广场、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固定宣传栏,原则上每个村(小区)要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宣传牌。在村委会、居民区、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尤其要做到重点商业楼全覆盖。
2、加强集中宣传。宣传月期间,集中宣传坚持“三个结合”,即非法集资宣传与大型活动(集市)相结合;非法集资宣传与推介正规金融产品相结合;非法集资宣传与村务活动相结合。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各金融单位集中宣传不少于1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80%,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3、设置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短片,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当面解读非法集资有关知识。
4、在官网官微显示屏宣传。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单位内部大厅显示屏、大厅展板、电梯等场所工具常态化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5、新闻媒体宣传。在电视、报纸、“村村通”广播等媒体上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1月22日11月26日):县处非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乡镇政府及处非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活动。
2、组织实施阶段(11月26日-12月17日)。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各乡镇都要集中举办一次宣传日活动,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同步配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活动,全面动员,推动宣传教育进商铺、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3、总结提高阶段(12月17日-12月21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领导到位。各乡镇要在宣传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明确各部门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认识到位。宣传活动中要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宣传活动的全面性、准确性。
(三)效果到位。宣传活动中要加强沟通、交流,注意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及图片资料于12月22日前书面报送县处非办(政府718室)特色宣传、典型经验可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