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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2024/10/17 1.2k 阅读 88 点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36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对2024-35、36、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依法公开拍卖出让。

  附件:2024-35、36、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35、36、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方案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4-35号宗地位于任城镇人民街以北、规划广源路西侧,面积41578.87平方米(62.37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38978.87平方米(58.47亩)、幼儿园用地2600平方米(3.9亩),居住出让年限为70年、幼儿园出让年限为50年,居住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54米;幼儿园容积率不大于0.7,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12米。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各相关部门。

2024-36号宗地位于任泽经济开发区昌源南路西侧,面积48164.1平方米(72.25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22799.5平方米(34.20亩)、商业用地25364.6平方米(38.05亩),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居住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54米;商业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高度不高于54米。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其中不再实物配建幼儿园,需参与政府主导的统一配建,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各相关部门。

2024-37号宗地位于任泽经济开发区盛源路西侧、光华街北侧,面积36214.8平方米(54.32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54米。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其中需配建一所4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2.7亩,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与首期项目同步开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各相关部门。

2024-35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8036.55万元;

2024-36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9317.68万元;

2024-37号宗地的出让评估价为6696.12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保证金、起始价、增价幅度

2024-35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8000万元,起始价为8200万元,报价增幅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2024-36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9000万元,起始价为9400万元,报价增幅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2024-37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7000万元,起始价为7100万元,报价增幅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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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