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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原任县华洲摩托配件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4/11/18 5.9k 阅读 531 点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依法收回原任县华洲摩托配件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43号)已收悉。原任县华洲摩托配件厂位于邢湾镇牛辛寨村北,属于国有建设用地,实测占地面积1551.3平方米(2.33亩),由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18年12月27日止,已过期,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现依法收回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你单位与区法院共同对该宗地进行拍卖。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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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