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刘占辉地块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37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对2024-3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严格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依法公开协议出让。
附件:2024-3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2024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3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4-38号宗地申请人为刘占辉,该地块于2005年7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任城镇建设路东侧金环市场内,用途为个人住宅,面积238.27平方米(0.357亩),证载无终止日期,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4-38号宗地位于任城镇建设路东侧金环市场内,面积238.27平方米(0.357亩),证载无终止日期,属于划拨用地。经我局集体研究按原用途住宅用地现状出让,出让年限为70年,补办出让手续。
经委托河北诚信华夏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差价评估,根据评估应补缴出让金额16.35万元。
三、拟出让时间
2024-38号宗地拟出让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