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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凉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22/11/18 2.2k 阅读 115 点赞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我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国办发〔2015〕57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川医保发〔2021〕3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医保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凉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已经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后,由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

二、政策解读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在制定相关待遇条款时,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主要遵循的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大病”的原则。

(二)建立大病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三)大病保险怎么参保,缴费金额是多少?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不缴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五)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

在大病保险的一个保单年度内,对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我州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含)以上的,大病保险予以分段支付(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20000元不低于60%支付,20000元<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50000元不低于65%支付,50000元<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100000元不低于75%支付,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100000元以上不低于85%支付),对国家、省规定的特殊人员执行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

(六)大病保险一年最高可报多少?

在大病保险的一个保单年度内,对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无支付封顶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