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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定安县2026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申请补贴公告

2026/07/02 5.0k 阅读 473 点赞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定安县2026年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和申请补贴公告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七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申报工作的函》(琼发改便函〔2026〕1354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琼发改能源函〔2019〕1334号)等有关要求,我委拟于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定安县行政区域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验收条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验收和申请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对象

定安县行政区域内对外运营、满足准入、完成备案及接入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

二、验收组织

我委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联合验收小组,组织联合验收,企业做好配合验收各项工作。

三、验收时间和流程

验收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流程如下:

1.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表1”)和《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表2”),2026年7月11日前提交表1和表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县发展改革委邮箱dafg 489@163.com,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

2.根据材料报送及审核情况,联合验收小组制定现场检查计划,2026年8月10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

3.现场检查完成后于2026年8月15日前,企业在省级平台官网(https://www.hainancce.com/)下载并填写《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联合验收报告》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县发展改革委邮箱dafg 489@163.com。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企业须事先对充电基础设施自行自检,对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中的不合格条目整改合格,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企业积极主动联系,按时填写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补贴不予补发。

3.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第五章第九条,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各市县承担对省级补贴资金的管理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杜冰冰,0898-63808097)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