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管理的通知(试行)
凉医保发〔2023〕2号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为切实将凉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以下简称门诊统筹)落实好,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凉府办发〔2022〕50号),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准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经办服务、合理引导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实现门诊统筹科学、公平、可持续发展。规范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持续增强参保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分步推进。遵循“先行试点、适时扩面、全面实施”的原则,结合基金收支、管理服务、就医需求、信息系统建设、基金监管等情况,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定点管理范围。
(二)动态管理。零售药店按照相关规定纳入门诊统筹定点协议管理,若违反医保政策、服务协议等,达到解除协议条件的,取消门诊统筹定点资格。
(三)自愿申请。零售药店自愿向属地县(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三、准入条件
1、门诊统筹定点管理零售药店应具备纳入医保协议管理3年及以上,近三年无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及中止医保协议情形;
2、至少有1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医保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3、“进销存”管理系统与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并按规定进行真实数据录入及传送;实现实时传输医保结算等数据,建立完整的药品“进、销、存”台账,所有经营品种购进、销售明细均应如实录入“进销存”管理系统。电子台账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生产厂商(中药材标明产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药品电子监管码等信息;
4、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该执业药师的第一注册地为该定点零售药店,与该定点零售药店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提供现场处方审核、调配和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
5、足额配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药品经营品种不低于药品目录的50%。具备及时供应医疗保障用药及应急供药服务的能力,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独立的医保药品分区,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用药标识,药品售价不高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同产品的挂网价格,并满足对所售药品电子追溯要求;
6、建立门诊统筹购药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居住地址、处方、购药清单、购药记录、药品配送凭证、代购(领)情况登记表等资料;
7、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准入流程
(一)申请。自愿开展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凉山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见附件1);
2.凉山州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花名册(见附件2);
(二)受理。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受理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
(三)评估。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及时进行书面评估(附件3)。评分在80分及以上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评分在80分以下的,自现场评估之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其再次提出的申请。
(四)签约。在评估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与评估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门诊统筹补充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门诊统筹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保领域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利民、惠民、便民的好事。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建立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按要求进行信息系统改造,配合做好门诊统筹定点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参与积极性,主动做好宣传解释,正确引导参保患者门诊就医、购药。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要与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签订补充服务协议,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约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的安全性。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要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提升医保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持续提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体验。
3.凉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现场评估评分表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