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同意,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面向州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州直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试用期外,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
6.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学历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结果为准。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本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工作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17:30。
2.报名地点: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联系电话,0718—8236757;舞阳大街一巷21号,州政府大楼415室)。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原则,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同意的《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5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到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写作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身体状况、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召开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正式调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程序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附: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