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国帆 通讯员李鑫、刘守超)近日,建始县出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登记报告制度(试行)》,明确多种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为领导干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用权行为划出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建始县聚焦招标投标领域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紧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将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作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重要抓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制度,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该制度共14条,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报告方式和报告渠道等,并从15个方面列出了违规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情形。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领导干部是指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离职、已退休以及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同样参照适用。
制度还明确,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记录直接报送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相关材料后,在认真研判甄别的基础上,按照管辖权限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