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213号)文件精神,按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经办机构完成了审核程序。现对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545户企业拟享受稳岗返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7-6789709 0937-6789722
附件:2026年度嘉峪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第二批)公示表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