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团队,委托开展“粤卫青春 榜样力量”广东卫生健康青年大讲堂项目的整体策划与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
二、委托业务及经费
“青年大讲堂”活动策划、现场组织、制作推广、宣传报道,项目经费11万元。
注:上述经费包含活动策划、视觉设计、现场组织、物料制作、摄影摄像、直播推广、宣传报道、材料整理等相关费用,结合年度实际工作安排,拟举办讲座2场。
三、委托期限和任务
1. 委托业务开展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底,12月底前拟举办讲座2场。
2. 受托方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党委指导下,组建专业团队承担委托项目任务,按照委托方要求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定专人与委托方联系对接,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
3. 受托方按照项目实施计划,落实活动策划、视觉设计、展播系统搭建、精品内容播出等工作,广泛宣传青年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现场讲座,落实活动组织、物料制作、摄影摄像、宣传报道等工作,搭建青年交流学习平台。
4. 受托方申报项目时,提供项目经费预算。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2. 申报主体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要求,服从委托业务员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自觉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 申报主体应具备丰富的活动策划、组织及执行经验,并具备5年以上医疗卫生行业宣传服务经验,熟悉卫生健康党建、群团相关工作。
4. 申报主体近3年内有承接省级及以上医疗卫生行业大型活动、卫生健康系统宣传项目的成功案例。
5. 申报主体拥有专业活动策划、导演编导、视频制作、视觉设计、采访记者、资深编辑、新媒体运营组成的稳定团队,具备高清拍摄、专业剪辑、设计制作等设备条件。
6. 申报主体具备稳定的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资源,能够将挖掘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展示推广。
7. 不接受个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群团组织申报。
五、申报时限
申报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相关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
六、受托方确定方式
委托方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开展评审,择优确定受托方。申报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1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委托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礼彬,联系电话:020-83834794,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邮编:51006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