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朋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公路综合职能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提升建设标准,筑牢安全底线
完成事项:目前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严格执行如下标准,路面宽度二级公路不小于7.5米,三级公路不小于6.5米,四级公路(双车道)不小于6米,四级公路(单车道)不小于4.5米。截至目前,全市所有乡镇均实现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二级及以上公路通达率达94%,高出省定85%目标9个百分点,农村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衔接效率显著增强,区域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大幅提升。
待完成事项:一是推动骨干路网提档升级,重点打通乡镇、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快速通道,破除区域交通壁垒;加快连通乡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主要经济节点的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大力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加快推进次、差路段整治提升。二是加大安防工程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强化动态排查,组织实施重点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2026年将完成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
建议二:深化管养改革,构建长效机制
完成事项:印发《安阳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各县(市、区)均结合辖区实际出台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了农村公路“路长制”,明确了总路长及县、乡、村三级路长的权力和责任清单,通过持续完善会商协调机制、巡查处置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和要素保障机制,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有效运行。
待完成事项:“十五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夯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推动健全组织完善、职责清晰、制度规范、治理高效的“路长制”运行长效机制,实行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督促指导县(市、区)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对节假日出行高峰、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段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清扫保洁,持续提升路容路貌,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良好出行环境。
建议三:拓展服务职能,促进交旅融合
完成事项: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交旅融合,全力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047公里,进一步促进交旅融合发展。2026年我市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里程150公里,并将该项目列为省市重点民生实事统筹推进。
待完成事项:提升路产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着力促进“公路+旅游”“公路+产业”的融合发展,将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旅游,特色产业规划同步推进,形成“路景相融,产路协同”的布局,规划建设一批集观光休闲于一体的复合型旅游路,主要连接景区,民宿,田园综合体,串联分散旅游资源,形成环线或网络,避免“断头路”,推动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农村客运、现代物流、邮政快递、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一体化建设。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