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核查,北海市冠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具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条件。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0号)要求,现将该公司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附件:1.北海市新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业务信息表
2.北海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业务信息一览表
北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