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桂北市监撤字送达〔2026〕XY09号
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利害关系人:
本局对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行为进行了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决定书》(桂北市监撤字〔2026〕第12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送达方式送达,现本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决定书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决定书
桂北市监撤字〔2026〕第12号
当事人: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552251182K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胜成
住所(经营场所):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和兴村委会同和水岸地产以东房屋
2026年6月29日,北海天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向本局反映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虚假承诺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规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局决定撤销北海市圣城商贸有限公司2025年4月7日注销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