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广州市黄埔区2025年度第八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黄埔区将2.5517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1161公顷)和0.0096公顷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4.9042公顷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7.465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