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5部门关于印发《凉山州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行动方案(2025年—2027年)》的通知

2026/01/29 1.5w 阅读 52 点赞

各县(市)有关部门,州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现将《凉山州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2025年—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凉山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凉山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司法局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凉山州水利局凉山州农业农村局

                           凉山州商务局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凉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凉山州应急管理局

                           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凉山州总工会

                               共青团凉山州委凉山州妇女联合会

                                                 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29日


凉山州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2025年—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决策部署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2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2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2025年—2027年)〉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凉山州重大战略布局、产业发展实际、就业群体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州委、州政府构建完善“大就业”工作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入推进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围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活服务业、养老托育、建筑施工及物业管理、文旅行业、安全应急、食品安全等11个重点领域,统筹政府、企业、学校、社会资源,发挥各类培训载体作用。2025年—2027年,全州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新增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或其他行业部门证书7.2万人次以上,为凉山州构建特色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技能人才支撑。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培训行动

(一)先进制造技能赋能提升行动。聚焦智能装备、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生物制造、新一代通信技术等前沿领域,立足凉山钒钛稀土资源开发、光伏、风电清洁能源等产业布局,每年组织开展先进制造业技能培训800人次以上。通过将先进制造业技能培训指标纳入重点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等评价体系,鼓励引导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以及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按职责分工负责;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数字经济技能融合提升行动。围绕凉山农特产品数字化销售、乡村治理数字化升级需求,开展农村电商运营、短视频制作(农特产品宣传方向)、数字化设备操作(如农业物联网设备、直播设备)、网络安全基础等培训。针对高校学生、农村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群体等,开设“数字技能+产业”融合课程,推动数字技术与凉山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每年培训数字经济相关人才500人次以上。(州委网信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数据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以及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低空经济技能培育提升行动。结合山地救援、森林巡护、农特产品空中运输等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聚焦无人机操控、低空通信保障、应急救援辅助等领域,开展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无人机测绘操控员等技能培训。联合应急管理、林业部门开发山地低空作业安全课程,优先培训乡镇应急队员、林业工作者、低空物流从业者,每年培训低空经济配套人才100人次以上。(州委军民融合办、州交通运输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以及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技能培训提升行动。针对凉山交通特点,聚焦民航、公路、铁路、水运、邮政快递、运输服务等领域,开展公路养护工、客运驾驶员(含乡村客运)、货运驾驶员(含危险品运输基础知识)、物流调度员等培训。融入山地道路安全驾驶、高原气候车辆保养等内容,保障凉山城乡交通畅通与特色产品运输需求。每年培训交通运输领域人才500人次以上。(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以及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技能振兴提升行动。围绕凉山苦荞、核桃、花椒、桑蚕、高山蔬菜、特色养殖等农业优势产业的产加销环节,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一村六员一主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联合州内农业龙头企业、基层农技站开发“田间课堂”,开展实地教学,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推动特色农业提质增效。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其中,“一村六员一主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450人次以上,乡村振兴产业人才700人次以上。)(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生活服务技能拓展提升行动。面向有家政领域就业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和已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广泛开展家政领域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550人次以上。(工会家政培训150人次,巾帼家政提质扩容技能提升工程培训1000人次,教育系统国开家政培训200人次,其他从业人员培训200人次)。围绕川菜烹饪(含彝家家常菜)、体育健康等消费新热点开展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次。(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总工会、州妇联以及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养老托育技能保障提升行动。立足凉山“一老一小”照护需求特点,开展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基层卫生院适配)、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培训。优先培训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社区照护志愿者、易地搬迁安置点妇女,缓解凉山康养服务人才短缺问题。每年培训康养照护人才600人次以上。(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以及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筑施工及物业管理技能强化提升行动。聚焦建筑全产业链条,特别是土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装饰装修、设备智能化安装、智能楼宇管理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建筑从业者和物业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一线岗位实操技能、安全施工水平和职业素养,每年培训2700人次。(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文化旅游技能扩面提升行动。围绕凉山彝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针对涉旅住宿业、旅行社、景区(博物馆、文化馆)从业人员、旅游向导等人员,开展民宿运营管理、旅游向导(双语向导)、文化讲解员、非遗技艺传承(如:彝族漆器、银饰、刺绣)等培训。联合文旅企业、非遗传承人开发“文化+技能”课程,融入彝族历史文化、民俗礼仪教学,助力凉山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每年培训文旅技能人才700人次以上。(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安全应急技能守护提升行动。围绕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针对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保障安全生产与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每年培训安全作业相关人才6000人次以上,其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州应急管理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食品安全管理技能规范提升行动。聚焦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师技能培训。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含彝家餐馆、民宿餐饮)、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等重点对象,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检验检测基础、应急处置等核心内容设置课程。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培训2000人次以上。(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重点群体技能提升

(十二)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提升行动。支持企业通过开展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每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指导各级工会组织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青年群体技能启航提升行动。以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等其他青年群体为重点,实施省级百万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两后生”等青年群体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提升职场竞争力,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支持青年群体积极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每年培训500人次以上。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大力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切实提升青年群体适岗能力。(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州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重点群体技能帮扶提升行动。组织有就业培训需求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就业创业培训,每年培训25000人次以上。在实施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和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时,积极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资金和资源,做好务工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开展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800人次。组织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残疾人参加技能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次。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800人次。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次。(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水利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司法局、州总工会、州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增强培训资源供给能力

(十五)强化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设企业培训中心,自主开展企业职工(含在企劳务派遣人员)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训基地。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可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支持企业依托职业学校、企业培训中心建设工匠学院;企业工会引导组织职工参与技能培训,加强对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监督。发挥企业资源优势,培育遴选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建设一批企业实训基地。(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国资委、州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职业院校培训扩容。落实职业院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要求,加强职业教育与培训平台建设,允许职业院校通过社会培训所得收入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积极承接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按规定将开展社会化培训情况作为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评选的重要依据。支持满足条件的职业院校优秀高技能人才破格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建共享课程资源、师资队伍,提升职业院校培训内容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七)激发社会培训机构活力。参照《凉山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开展承训机构办学能力评估和诚信管理。发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社会化培训机构贴近市场、灵活多样的优势,支持其自主配置培训资源,满足行业产业和不同群体的个性化培训需求。探索承训机构“红黑榜”机制,扶持培育优质本土培训机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防范和打击恶意“招转培”“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职业培训市场健康发展。(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培训实训载体建设。新增建设一批州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动县(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谋划推进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优化管理运营,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农村地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延伸,实现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各类培训载体在人才培养、带徒传技、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其积极承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九)增强培训资源储备。加快培育适合凉山产业发展特点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开发新兴产业、新技术、新职业方面的培训课程、教材和数字资源(融入彝族语言文化、地方产业特点)。推行“我要培训”一件事,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设置培训专栏,动态更新发布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评价机构等信息。(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产教评融合体系

(二十)搭建培训需求对接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品牌企业、基层就业服务站点(覆盖乡镇、社区)等,自下而上摸清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培训意愿,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凉山州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为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指引。(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培训就业联动体系。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变化自主确定培训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揭榜挂帅”等方式择优遴选承训机构,实行开班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制度。推动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需求摸排、项目设置、岗位推荐等环节开展对接合作,促进参训人员就业转化。鼓励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采取委托培训、培训和评价机构共用、成本分担等合作模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规范技能培训评价管理。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与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共同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完善承训机构进入退出机制,动态发布全州承训机构目录,并动态调整。优化技能评价机构和职业(工种)布局,加大重点产业领域州级题库资源开发力度,加强评价标准化体系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流通性和认可度。(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优化培训补贴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以取证率、就业创业率等因素为重点的培训质效评估体系。实施以就业增收为导向的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优化完善“基础补贴+考核补贴”、分阶段事后奖补、“市场化收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补贴机制,将培训成效作为机构考核、项目承接的考量因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完善技能使用激励制度。在州属国有企业、规上企业等全面推进“新八级工”制度(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以高技能人才为牵引,带动企业职工参与培训、提升技能。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效果明显的技能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由企业按规定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推动国有企业完善技能人才工资增长机制,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办法,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加大企业评价资源支持力度,围绕凉山重点产业领域组织开发和完善题库资源,向开展自主评价的相关企业免费开放。积极开展技能人才项目评选,实施“凉山匠才”培育工程,壮大本土高技能人才队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国资委、州总工会、州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二十五)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按照“人社财政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以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为基础、分领域专项培训行动为路径的“1+N”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负责编制本行业、本领域培训计划,指导各县(市)以行政区为单元编制地区培训计划。州级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的培训计划于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报送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筹平衡后,于当年的1月31日前形成全州年度培训指导计划。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培训需求、国家要求、资金保障、工作实际等编制,年中可动态调整一次。

牵头实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的州、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群团组织,需按月报送工作进度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其中,县级实施单位(部门)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州级实施单位(部门)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牵头做好培训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加强技能培训资源供给、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管理;州发展改革委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技能提升培训设施建设。州教育体育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妇联、州工商联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按职能摸清行业领域技能培训需求,因地制宜、因业制宜、协同有序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产业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各县(市)参照州级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培训落地。

(二十六)加强数据统计分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统计口径为人社部门资金支持的技能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资金支持的技能培训及其他财政资金、社会团体和行业组织资金支持的技能培训等。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本行业领域人才需求分析、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证书等数据统计,定期报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开展培训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为持续推进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提供决策参考。

(二十七)保障培训资金投入。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行业发展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工会专项资金、妇儿专项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金和就业保障金以及部门相关培训资金,统筹用于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提取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

(二十八)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突出促进就业和产业发展导向,建立健全技能培训项目质效评估机制,将技能提升率、就业转化率等纳入综合考量范围,对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质效不高的项目,及时予以调整。按照“谁实施、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审核、发放培训补贴资金,确保培训资金规范安全管理使用。对存在虚假培训、虚假评价、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严肃查处,追回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十九)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氛围。加强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技能强企等相关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在州、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定期宣传推送相关政策、活动、服务等,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培育打造一批有凉山特色、培训就业效果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营造“技能宝贵、劳动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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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