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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凉山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十三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2021/01/24 1.8w 阅读 265 点赞

凉山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十三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凉山州部分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未得到无害化处置,临时堆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

责任单位

西昌市人民政府、德昌县人民政府

会理县人民政府、会东县人民政府

宁南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

普格县人民政府、布拖县人民政府

金阳县人民政府、昭觉县人民政府

喜德县人民政府、越西县人民政府

雷波县人民政府、美姑县人民政府

盐源县人民政府、木里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马廷贵(西昌市)  李友英(德昌县)

陈方勇(会理县)  高峰(会东县)

 王潇(宁南县)  刘长佐(冕宁县)

沙英(普格县)  罗古阿吉(布拖县)

方凤华(金阳县)  赫绍洪(昭觉县)

 黎平(喜德县)   严内明(越西县)

 陈翔(雷波县)  沈海涛(美姑县)

尹江涛(盐源县)  伍松(木里县)

 陈华(甘洛县)

联系电话

13881562969(西昌市)13778601198(德昌县)13882456418(会理县)18283499990(会东县)

13881517102(宁南县)18892820001(冕宁县)14882454637(普格县)13778616677(布拖县)15183649997(金阳县)13908155567(昭觉县)13881474630(喜德县)15983417322(越西县)18981576678(雷波县)13881582796(美姑县)13881517966(盐源县)13881588145(木里县)15828770115(甘洛县)

整改目标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通过整治到2019年12月底,全州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

整改措施

1.各县(市)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

2.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力度,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3.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力度,集中开展整治销号工作;

4.加大对各县(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整改主要

工作

及成效

已将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纳入住建领域年度综合督导和考核内容,各县市通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大幅提升,收集转运的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均已进行无害化处置;全州9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均已完成整治并在系统中销号。全州建制镇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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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