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十三项整改信息公开表
|
整改任务 |
凉山州部分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未得到无害化处置,临时堆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 |
|
责任单位 |
西昌市人民政府、德昌县人民政府 会理县人民政府、会东县人民政府 宁南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 普格县人民政府、布拖县人民政府 金阳县人民政府、昭觉县人民政府 喜德县人民政府、越西县人民政府 雷波县人民政府、美姑县人民政府 盐源县人民政府、木里县人民政府 甘洛县人民政府 |
|
责任人 |
马廷贵(西昌市) 李友英(德昌县) 陈方勇(会理县) 高峰(会东县) 王潇(宁南县) 刘长佐(冕宁县) 沙英(普格县) 罗古阿吉(布拖县) 方凤华(金阳县) 赫绍洪(昭觉县) 黎平(喜德县) 严内明(越西县) 陈翔(雷波县) 沈海涛(美姑县) 尹江涛(盐源县) 伍松(木里县) 陈华(甘洛县) |
|
联系电话 |
13881562969(西昌市)13778601198(德昌县)13882456418(会理县)18283499990(会东县) 13881517102(宁南县)18892820001(冕宁县)14882454637(普格县)13778616677(布拖县)15183649997(金阳县)13908155567(昭觉县)13881474630(喜德县)15983417322(越西县)18981576678(雷波县)13881582796(美姑县)13881517966(盐源县)13881588145(木里县)15828770115(甘洛县) |
|
整改目标 |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通过整治到2019年12月底,全州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 |
|
整改措施 |
1.各县(市)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 2.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力度,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3.加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力度,集中开展整治销号工作; 4.加大对各县(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
|
整改主要 工作 及成效 |
已将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情况纳入住建领域年度综合督导和考核内容,各县市通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大幅提升,收集转运的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均已进行无害化处置;全州9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均已完成整治并在系统中销号。全州建制镇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
附件: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