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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乐东县“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2017/09/19 8.6k 阅读 60 点赞

乐府办〔2017〕138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乐东县“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促进社会质量共治,全面提高质量供给水平,根据省质监局等厅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海南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琼质技监质〔2017〕31号)的部署,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联合我县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等18个单位,共同开展2017年“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弘扬“工匠精神”,打造 “乐东质量”“乐东品牌”,推动乐东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县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个月时间。

四、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月”专题活动,深化“质量月”社会影响

举办2017年乐东县“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质量月”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近期质量工作成果,拉开“质量月”活动的序幕。举办质量图片展、质量检验检测开放日、质量第一理念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围绕百姓关注的消费品、重点出口商品、民生服务领域等,推动实施质量提升攻坚战。推行精益生产、清洁生产等高效生产方式,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品牌培育,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提高乐东品牌质量竞争力。

(三)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加大质量宣传力度,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近年来质量提升的做法和实效。开展质量管理优秀成果和工匠精神宣传,树立质量标杆。加强乐东品牌宣传,讲好乐东品牌故事,传播乐东品牌声音,提升乐东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强化社会信用宣传,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批社会关注的质量信息,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

(四)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顿、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聚焦质量违法行为易发、高发重点地区,全力推进区域集中整治,聚焦国外反映强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质量事故频发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打假。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优化质量安全环境。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质量问题。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出行业、地方的工匠代表,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提升做法。深入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

(六)开展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活动,为转型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综合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推进质量技术基础各要素融合,打造“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为行业及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开展质量技术基础服务试点示范活动,总结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效的质检技术服务。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质量月”活动是我县落实《海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推动建设质量强县的重要抓手,同时也是省对市县政府质量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任务。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在落实本方案的同时,也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力争办出亮点,以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迎接和保障党的十九大。

(二)明确分工,广泛参与

各部门务必组织到位,细化任务分工,搞好协作配合,同时也可与镇政府和社会组织加强协调合作,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配合形成合力,把各项活动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注重总结

对特色活动情况等信息,各单位可随时向乐东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乐东质量技术监督局)反馈开展情况及图片等,办公室积极联系新闻媒体进行报道。“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总结整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和视频函报乐东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学、陈雷;电话:85529068;传真:85536006。

附件:2017年乐东县“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doc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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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