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7〕137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凭居民
健康卡开展个人缴费征收和报销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凭居民健康卡开展个人缴费征收和报销结算工作的通知》(琼卫规划函〔2017〕103号)的要求,加强统筹领导,全面开展凭健康卡在新农合个人参合费征缴、就医报销结算中应用,扩大健康卡应用覆盖人群,现就凭健康卡开展2018年度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和报销结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凭居民健康卡开展2018年度新农合个人费用征收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在全县范围开展以健康卡替代新农合证、凭健康卡完成2018年度新农合个人缴费征收工作,同时在全县实现凭健康卡进行新农合就医报销结算,并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区域内健康卡激活率不低于50%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新农合居民健康卡应用推广实施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卫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杜文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理平(乐东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
成员:陈祥明(县合管办主任)
潘昌进(乐东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
叶小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宣传岗负责人)
陈人商(乐东农村信用联社电子银行部负责人)
林飞龙(乐东农村信用联社电子银行部副经理)
罗创(乐东农村信用联社电子银行部副经理)
陈平平(乐东农村信用联社科技信息部负责人)
罗通(县合管办财会负责人)
应用推广实施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合管办,负责日常推进工作。
三、责任分工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合管办)、各镇政府负责推进居民健康卡发卡、用卡各相关工作,并对各镇凭卡开展新农合个人费用征收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推进县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用卡环境的改造;乐东农村信用联社负责制卡及卡片激活工作,配合各镇政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合管办及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和推广健康卡在医疗机构的应用,根据省级相关推广实施方案提供资金支持,并将资金纳入居民健康卡项目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健康卡(金融1C卡加载健康应用)项目是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46311-2工程”框架提出的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健康卡项目在新农合业务应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并指定 1名分管领导和1名协管员负责此项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分工协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协调配合,强化健康卡应用。凭健康卡完成新农合个人参合费用征收和报销结算是居民健康卡推广应用的关键抓手,有关单位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以用卡为重点,拓展和完善健康卡应用环境,切实提高健康卡使用率。
(三)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居民持卡用卡。在征收期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合管办、乐东农村信用联社要与各镇政府密切配合,各镇政府、县合管办、乐东农村信用联社网点要安排人员进村入户,边宣传、边发动,通过广播宣传、宣传栏、宣传册等多种宣传形式,使新征收模式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凭健康卡完成新农合个人参合费用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罗 通 电话:15008095095
陈人商电话:13518846353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凭居民健康卡开展2018年度新农合个人费用征收工作实施方案.doc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