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县政府文县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全县创建“四好农村路”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16 1.4w 阅读 200 点赞

乐府办〔2017〕17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全县创建“四好

农村路”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开展全县创建“四好农村路”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开展全县创建“四好农村路”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县活动的通知》(琼交运建〔2017〕4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全县创建“四好农村路”活动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省“百镇千村”工程建设和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生态县,打造美丽乡村工程的工作部署,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资金保障体系,实现路网结构明显优化,养护管理全面加强,路产路权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乐东篇章提供交通支撑。

二、工作内容及创建标准

(一)工作内容。全面做好乐东县境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各项工作。

(二)创建标准。

1.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出台促进农村公路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工作制度,将农村公路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投入可靠稳定。采取多渠道形式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以县财政投入为主,每年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争取通过各渠道的涉农资金、扶贫资金和“一事一议”等方式,按归口管理,统筹使用原则,集中统一安排用于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等管理工作。

3.提升建设质量。严格履行公路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落实“三同时”、“七公开”制度。

4.保障依法治路。路政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执法投入力度,落实路面巡查制度,有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5.提高路况水平。加强全面养护,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规范管理,决策科学。

6.完善运输服务。统筹村镇公交和农村客运发展,优化调整现有农村客运网络,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

三、考核办法

创建“四好农村路”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在每年年终对各镇、村委会和养护机构进行综合检查考评。

(一)上半年自检。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县道线路、各镇人民政府或其设立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负责养护的乡道、村道线路进行抽查抽检,各镇人民政府要按《乐东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管养考评标准表》(见附件)进行自检,并在规定的时间将自检情况、打分表、上半年总结等材料上报县交通运输局审核。

(二)年终综合考评。县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检查领导小组机构,负责每年年终对全县各级养护机构、管理单位的管养情况、年度工作绩效等材料进行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和排名进行通报。

四、奖惩措施

每年对排名前三名的镇政府或其设立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由县政府授予“四好农村路”示范镇荣誉称号,并在全县通报嘉奖;对组织不力,马虎应付,路况差,养护质量不高,总体考评不合格的机构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问责相关责任人。年终综合考评结果和排名作为考核各镇政府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成效的重要年度指标,并将其作为下一年度农村公路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管养考评标准表.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