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7〕170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度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的通报》(琼府〔2017〕75号)、《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的函》(琼府法函〔2017〕47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省政府检查组抽查的县法制办、县农业局、县海洋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教育局、县执法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局、县卫计委等部门要认真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汇总》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书面报告县法制办公室。
二、省政府检查组没有抽查到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汇总》,举一反三,通过自查梳理本单位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法制办。
三、县法制办要做好组织统筹,统一公布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解决突出问题的清单,包括单位名称、整改事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同时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到位。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常态化管理,以整改实效推进本机关依法行政。
各单位须于12月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法制办。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85531056;电子邮箱:hnldfzb@163.com。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汇总.doc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