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定安县贯彻落实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序号 2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23):黄竹、龙门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2023年10月底前通水试运行 |
整改实施主体 |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整改时限 | 2025年低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夏香 0898-63832886 |
整改完成情况 | 定安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建设内容,并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定安县黄竹镇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25年12月完工试运行,并于2026年6月4日竣工验收 |
验收意见 | 经核查,定安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工程已于2024年4月28日竣工验收并运行平稳;定安县黄竹镇污水处理工程已接入南丽湖污水处理2号站,于2025年12月通水试运行,2026年6月4日竣工验收并运行平稳 |
工作成效 |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委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工程的建设进度,按时完成龙门镇、黄竹镇污水处工程建设任务,两个镇区的生活污水实现应收尽收,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