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邢台市龙滨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3〕73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对2023-5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邢台市龙滨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出让方案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邢台市龙滨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出让方案
一、申请人及地块情况
2023-59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润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地块于2009年5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天口镇东刘村西留垒河西侧,用途为工业用地,实测面积10243.2平方米(15.36亩),证载终止日期为2059年3月13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申请人要求依据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将邢台市龙滨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3-59号宗地位于天口镇东刘村西留垒河西侧,实测面积10243.2平方米(15.36亩),按照任泽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9号文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完善用地手续”的规定,经我局集体研究按原用途工业用地现状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补办出让手续。
我局委托河北诚信华夏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差价评估,根据评估应补缴出让金额84万。
三、拟出让时间
2023-59号宗地拟出让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