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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候花林和屈翠枝地块出让方案的批复

2023/08/24 2.0w 阅读 95 点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候花林和屈翠枝地块出让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3〕64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对2023-57、2023-5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候花林和屈翠枝地块出让方案


2023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候花林和屈翠枝地块出让方案

一、申请人及地块情况

2023-57号宗地申请人为候花林,该地块于1998年12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任城镇西环北路,用途为个人住宅,面积282平方米(0.42亩),证载无终止日期,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

2023-58号宗地申请人为屈翠枝,该地块于2007年12月14日依据《关于转发邢台市政府关于市区非农业建设用地清理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政字[2002]73号)文件,办理了《任县建设用地清理审批登记表》并登记《不动产权证书》,位于邢湾镇义和村,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1533.86平方米(2.3亩),证载终止日期为2059年6月19日,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2023-57号宗地位于任城镇西环北路,面积282平方米(0.42亩),证载无终止日期,属于划拨用地。经研究按原用途住宅用地现状出让,出让年限为70年,补办出让手续。

经委托河北诚信华夏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差价评估,根据评估应补缴出让金额19.49万元。

2023-58号宗地位于邢湾镇义和村,面积1533.86平方米(2.3亩),依据任泽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9号文件“针对已办理了《任县建设用地清理审批登记表》,并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工业用地,但没有签订出让合同,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使用权人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完善用地手续”的规定,经研究按原用途工业用地现状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补办出让手续。

经委托河北诚信华夏不动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差价评估,根据评估应补缴出让金额12.42万元。

三、拟出让时间

2023-57、58号宗地拟出让时间为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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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