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任自然资〔2023〕65号)收悉。河北省任县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位于大屯乡十里亭村南、光明路东侧,面积56110平方米(84.165亩),证号:冀(2018)任县不动产权第0002392号,证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2002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现依法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你局要依法依规尽快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