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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河北省任县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3/08/21 9.0k 阅读 320 点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任自然资〔2023〕65号)收悉。河北省任县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位于大屯乡十里亭村南、光明路东侧,面积56110平方米(84.165亩),证号:冀(2018)任县不动产权第0002392号,证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2002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现依法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你局要依法依规尽快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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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