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拟申请惠州市太平岭码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重件码头工程用海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惠州市太平岭码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重件码头工程
项目位置: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沙埔龙仔村附近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本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项目调整后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5.8660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用海9.0942公顷,非透水构筑物用海11.2632公顷,港池、蓄水用海5.508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与原批复用海期限一致(用海终止日期为2067年6月28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