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印发,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推进我州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四川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州医疗保障局牵头编制了《规划》。《规划》是全州医保领域第一个专项规划,也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州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
《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结合州情,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牢抓住未来五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用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推动我州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从2019年12月开启《规划》编制研究,先后组织13次专题调研会、座谈会,征求了州和县(市)级有关部门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参保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部分意见建议直接转化为《规划》内容,《规划》经十二届州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总体来看,《规划》具有“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注重协同推进,强化措施保障”等重要特色。《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远期展望到2035年;《规划》对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描绘了清晰发展路线图;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改革联动系统集成,协同推进高效管用的医药服务供给体系作出了具体制度安排;《规划》对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智慧医保工程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服务支撑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精细的服务。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五章、二十一节的内容,第一、第二部分重点阐述了规划背景和总体思路,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州医疗保障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十四五”时期,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健康四川战略,助力凉山州“加快绿色崛起,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要求,加快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全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更有价值、更加可靠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三部分提出了健全医疗保障基本运行机制方面的重点任务,包括深入推进全民参保工程、优化筹资机制、完善待遇机制、改进支付机制、建全完善监管机制等;第四部分提出了深入推动医药价格改革、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智慧医保工程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风险、健康凉山建设等7方面需要协同推进的重点改革发展任务;第五部分明确了《规划》实施在组织保障、法治建设和监督评估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规划》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的健康为核心、坚持保障基本稳健持续、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等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制度体系更加成熟、运行效率稳步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等为目标,以改革完善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公共服务管理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为抓手,谋划了未来五年医保发展蓝图。包括健全完善四大运行机制、协同推进七大改革发展任务、落实三大保障措施等。
(一)在指标方面。《规划》提出了我州“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18项指标(6项约束、12项预期)。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规模和支出规模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5%和70%以上,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住院费用中按DIP付费占总住院费用比例达70%以上;贯彻落实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集采药品品种达到5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5类以上;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70%以上,住院费用省内跨地市异地直接结算率达75%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90%以上,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达100%,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鼓励更多病人留在基层,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有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和参保患者下沉,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在支持民族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方面。《规划》提出结合中医(民族医)诊疗特点,对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单独开展立项评审,推动中医(民族医)医疗新技术尽早进入临床应用。按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凉山实际,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创新发展中医(民族医)医药事业,按规定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民族医)药机构申报纳入医保定点。
(三)在重点发展任务方面。体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提出了完善责任均衡的多元筹资机制,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健全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实现系统监控、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社会监督和监管责任的全覆盖。二是强化制度体系。坚持制度公平统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互补衔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医疗互助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将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单列。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建立适应我州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不断减轻失能群体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三是强化“三医联动”。通过完善医疗、医保、医药协作机制机制,引导合理就医,协同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发展。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通过带量采购有效遏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稳妥有序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协同推进。《规划》提出了一系列规范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待遇清单制度,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政策。加强医保机构自身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保共服务和稽核监管标准体系,统一全州流程和标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三、《规划》的组织实施
《规划》从四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加大医疗保障能力建设投入力度,保障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设和正常运转,提高医疗保障部门公共服务水平。二是推进法治医保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经办能力。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增进各方共识,积极构建医疗保障宣传新格局。四是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建立规划实施落实机制,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
《规划》的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我州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