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限期认领富文镇金鸡岭片区项目用地范围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因国际综合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训练基地供电线路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定安县富文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及登记补偿工作,但尚有部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无人认领。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做好用地范围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清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范围
项目用地位于定安县富文镇金鸡岭片区原2、3、5、6、8、12、16、18、26队(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设立的界桩为准)。
二、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请上述用地范围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人到定安县富文镇人民政府办理认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认领登记手续的,我单位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定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定安县发展改革委王工,63832886;定安县富文镇政府陈工,6389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