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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5/24 1.6w 阅读 212 点赞

《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一、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门诊统筹管理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坚持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经办服务、合理引导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实现门诊统筹科学、公平、可持续发展。规范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持续增强参保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是多少?

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政策与我州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一致。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配送服务的,配送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三、如何完善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近年来本地区门诊费用情况,结合参保人数、年龄结构、疾病谱变化以及待遇水平、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编制年度门诊统筹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探索建立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总额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激励约束作用。

四、如何做好门诊统筹费用审核结算?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日常管理,做好门诊统筹费用审核,确保基金规范支出。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保审核结算,并及时拨付结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上传药品“进销存”数据、医保费用支出明细等信息,确保上传数据全面、准确、及时。

五、怎样优化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配套措施?

1.加强药品价格协同。

2.加强处方流转管理。

六、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门诊统筹定点管理零售药店应具备纳入医保协议管理3年及以上,近三年无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及中止医保协议情形;

2、至少有1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医保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3、药店管理系统与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并按规定进行真实数据录入及传送;实现实时传输医保结算等数据,建立完整的药品“进、销、存”台账,所有经营品种购进、销售明细均应如实录入“进销存”管理系统。电子台账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生产厂商(中药材标明产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药品电子监管码等信息;

4、具备供应医疗保障用药的能力;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设置独立的医保药品分区,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用药标识,药品售价不高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同产品的挂网价格,并满足对所售药品电子追溯要求;

5、建立门诊统筹购药电子档案或纸质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处方、医保结算凭据、药品配送凭证、代购(领)情况登记表等资料;

6、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申请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服务的办理流程是哪些?

1、申请。自愿开展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凉山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受理。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受理定点零售药店的门诊统筹定点申请,对申请材料不全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

3、评估。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及时进行评估。评分在80分及以上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评分在80分以下的,自现场评估之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其再次提出的申请。

4、签约。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评估合格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门诊统筹补充协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